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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
大鹏卫生监督所成立于2001年6月,隶属龙岗区卫生局,负责对辖区的医疗机构、药品经营单位、学校卫生、劳动卫生、食品卫生、环境卫生、公共场所卫生进行监督管理,履行防疫、消杀、计免、妇女保健、儿童保健、慢病管理等职能.该所办公面积约900m2,职工23人,其中高级职称1人,中级职称3人,内设办公室、监督科、防保科、综合科,配置了半自动生化分析仪、全自动血球计数仪、XD711型酶标仪、200mA XG5-125型X光机、心电图、B超等先进仪器设备,初步建成了区域性检验检测实验室,可开展公共场所、临床等50多个项